《 我们到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香港 》
原创 靖海侯 2023-07-09 13:56 发表于 香港
这是一个历史的又现实的问题。
01 一种声音
今日之香港,大局稳定,形势可控,已然置身新的发展阶段。
在香港 国安法 实施 3周年 的时候,一种早已有之的声音再涌出: 要保持香港的独特性。
对这样的声音,人们不会有异议:
一则, 独特性就是香港的 定位;
二则, 独特性就是香港的 现实;
三则, 独特性就是香港的 形象。
然而,将这种要“ 保持香港独特性 ”的声音放在香港社会时下的语境中分析,就会发现它的不简单。 这种正涌出的声音背后,涌动着社会的各种思潮,是人们对想要一个什么香港的深沉反思。
02 两种思潮
社会上呼吁“ 保持香港独特性 ”,有 两种 截然不同的思想基础。
第一种, 正向的:
1. 希望香港把握生存空间,坚持“ 扬长避短 ”;
2. 希望香港巩固传统优势,善用“ 天时地利 ”;
3. 希望香港守护社会文明,葆有“ 多元文化 ”。
第二种, 反向的:
1. 担忧香港内地化,“ 特区 ”不“ 特 ”;
2. 担忧香港平庸化,“ 明珠 ”不“ 明 ”;
3. 担忧香港边缘化,“ 香港 ”不“ 香 ”。
第一种 认识好理解,反映的还是人们对香港“ 傍身之本 ”的清醒认知; 第二种 认识就很复杂,反映的正是香港社会仍然潜在的各种“ 迷思 ”。
7月4日,香港特区 前行政会议 召集人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陈智思 在接受《 明报 》访问时说: 过去 3年 香港的国际声誉跌入谷底,不少外国人对香港有很大误解,不愿意来香港。「 我哋自己都唔好做啲嘢去证明人哋讲法 ( 我们不好自己做事证明他们那些说法),令人觉得香港『 去外国化 』 」。
他认为,香港国际形象正面临“ 翻生 ” ( 更新再生 ) 的任务。
其表态,正触及“ 保持香港独特性 ”这一问题。
03 三个悖论
在香港本地,一些人所以强调并呼吁“ 保持香港独特性 ”,内心更直接的想法是:
1. 认为香港的独特性在经受挑战;
2. 担忧香港的独特性将逐渐减少。
这种认识和担忧,无疑基于他们对香港现实形势的判断,源于其思想上存在的“ 三个悖论 ”:
1. 认为香港进行的拨乱反正,有“ 矫枉过正 ”的问题;
2. 认为香港已有的拨乱反正,有“ 效应溢出 ”的现象;
3. 认为香港持续的拨乱反正,有“ 适可而止 ”的必要。
而这些人所以这么想,更源于其认识上的 三个 前提:
1. 觉得香港的好是主要的,不好是次要的;
2. 觉得香港的独特性,正是好的方面;
3. 觉得“ 不能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 ”。
香港媒体常提起一个为人津津乐道的故事:“ 把時鐘回撥到 1995年,時值香港回归 前兩年。這一年3月召開的全國政協會議上,李瑞環 在港澳區小組會上即興講了個小故事: 一個窮老太太去市場賣祖傳的一把宜興紫砂小茶壺,起碼有200年歷史,就是不加茶葉,水中也會有茶香。有人願意以三兩銀子的高價購買,豈料老太太覺得茶壺太舊,不好意思要這麽多的錢,就用水反覆清洗了。最後,買主回來一看,裏面的茶垢全洗乾凈了,便說連5錢銀子也不值了。”
这个故事要说明的,就是“ 保持香港独特性 ”的意义。
问题是,香港这把紫砂壶的“ 茶垢 ”,真的正在被洗掉吗?
04 过度的解读
“ 三个悖论 ”所以谓之悖论,不在于其判断,而在于其背后的逻辑。
1. 将拨乱反正与“ 保持香港独特性 ”对立;
2. 将拨乱发正与香港的“ 由治及兴 ”对立;
3. 将拨乱发正与巩固香港国际地位对立。
认为一系列打出的 管治举措 是“ 七伤拳 ”,认为这些管治举措的运用超出了应有边界,认为新的管治方式与“ 保持香港独特性 ”背道而驰,“ 三个悖论 ”确实误导了不少人,放大了人们对香港未来发展路线的担忧。
故而,对于全面落实“ 爱国者治港 ”,总是在想会否“ 清一色 ”;对准确实施香港国安法,总是问是否“ 太严格 ”;对香港近几年的嬗变和未来前景,总是蹦出一些“ 悲观论调 ”。而有这些想法并在这个时候呼吁“ 保持香港独特性 ”的人,即便在新的 管治团队 和 建制派 中也比比皆是。
本质上,这些迷思还是对拨乱反正的认识问题。
香港的拨乱反正,只是重新找回基准,矫正宪法和基本法下香港的宪制秩序,不是在香港落实“ 一国 ”原则上叠床架屋;
香港的拨乱反正,只是在 政治 和 法治 的有限 范畴内 进行,端正的是基本的规矩、秩序和伦理,不是要重塑香港的一切;
香港的拨乱发正,为的是夯实香港稳定的根基,优化香港发展的环境,让香港从“ 泛政治化 ”中解脱,不是强化其政治功能。
拨乱反正,譬如对香港二十几年运行后的一次大保养,为的恰恰是让她昔日的光彩不被遮蔽,今后的驰骋更为顺滑。
对于香港的拨乱反正,香港社会有太多过度的解读。
05 消极的“ 落实 ”
拨乱反正所以会引发一些人对“ 保持香港独特性 ”的担忧,有不必要的联想使然,也与它的执行者作出不应该的言行有关。
1. 香港国安法实施后,少数人 ( 包括官员和议员 ) 不问事情性质与轻重,动不动就拿国安法出来做事,存在香港国安法被“ 泛化利用 ”的问题,把香港国安法变成了推销个人政策的杀手锏、当成办不成事情的挡箭牌;
2. 香港国安法实施后,少数人习惯性为相关政策加码,无脑向社会转移压力,以低级红和高级黑的方式生硬机械落实政府决定,于是图书馆的鲁迅作品被下架,完全与政治不相干的电影不再播;
3. 香港国安法实施后,少数人对理性的批评开始难以容忍,扣帽子的现象不时出现,习惯性把人民内部矛盾往敌我矛盾上引。
不求无功,但求无过;宁左勿右,不管后果。这些看似卖力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管治要求的行为,本质上实则是卸责、敷衍、消极的表现。他们所想的不是把管治的正面效应放到最大,实践效果做到最好,而只是最大程度地降低自己担责的风险、减少自己付出的努力。
所以香港社会有对“ 保持香港独特性 ”的担忧,一个原因就是少数人不是注重去宣传香港国安法和“ 爱国者治港 ”的初心和宗旨,严格把握它们的适用范畴和执行尺度,而是总是轻飘飘地把它们拿出来吓唬人、给人贴标签,这种行为不严谨且不负责,是贯彻中央管治要求上真正的消极,与香港那些“ 软对抗 ”行为的性质虽不同、影响却一样。
06 独特性的内涵
中央推动香港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,恰恰是要守护香港的独特性。
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 25周年 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 第六届 政府就职典礼上,国家主席习近平总结“ 一国两制 ”实践的“ 四个规律 ”,其中一点便是“ 必须保持香港的独特地位和优势 ”。
他说:“ 中央政府完全支持香港长期保持独特地位和优势,巩固国际金融、航运、贸易中心地位,维护自由开放规范的营商环境,保持普通法制度,拓展畅通便捷的国际联系。”
这 5句 话,就体现了中央和国家层面对香港独特性的理解和设定,要求与期望。
1. 香港的独特性,体现在她在国家和全球发展中的独特 地位;
2. 香港的独特性,体现在她在国家和全球发展中的独特 环境;
3. 香港的独特性,体现在她在国家和全球发展中的独特 制度;
4. 香港的独特性,体现在她在国家和全球发展中的独特 角色。
国家对香港独特性的设定和把握,还有一个根本上的保证,那就是“ 一国两制 ”。也就是说,香港的独特性在国家制度层面和战略发展层面,都是不可动摇、不能走样的。甚至可以说,实行“ 一国两制 ”,才是香港最主要的独特性。
独特性,是香港的特点,也是国家的方针、国家对香港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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